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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羹尧 |
年羹尧(1679年—1726年),字亮工,号双峰,清代康熙、雍正年间人,中国清朝名将。
年羹尧(1679年—1726年),进士出身。他运筹帷幄,驰骋疆场,立下赫赫战功。公元1724年(雍正二年)入京时,得到雍正帝特殊宠遇。但翌年十二月,风云骤变,他被雍正帝削官夺爵,列大罪九十二条,于公元1726年(雍正四年)赐自尽。
早期经历
年羹尧原籍安徽怀远,高祖父年富为明朝户部尚书,其宗族于清朝顺治年间,迁移到安徽凤阳年家岗,后迁居盛京(今辽宁沈阳)广宁县,入汉军镶黄旗。年羹尧父亲年遐龄累官至湖广巡抚(雍正元年改称湖北巡抚)。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年羹尧登进士,改庶吉士。康熙四十二年,授翰林院检讨。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以礼部侍郎衔任内阁学。同年,皇子胤禛晋封为雍亲王,并充任镶白旗旗主。年羹尧之妹年氏被选为雍亲王侧福晋,因此成为胤禛亲信。同年,年被抬入汉军镶黄旗并被任命为四川巡抚。
征战西藏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准噶尔策妄阿喇布坦遣其将策凌敦多卜袭击西藏,并杀死拉藏汗。四川提督康泰率兵出黄胜关,却发生部队哗变。年羹尧遂派参将杨尽信抚谕士兵,并密奏康泰失去兵心,请求亲自赶赴松潘协理军务,并派遣都统法喇率兵赴四川助剿叛军。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策妄阿拉布坦占领西藏,年羹尧上疏请求在打箭炉至理塘加设驿站,保证清军后勤畅通,因此受到康熙帝赏识,被任命为四川总督兼管巡抚事,办理松潘军务。
康熙六十年,总督四川陕西。此后,年在边陲多立战功,成为拥立雍正的重要将领。
康熙五十九年,康熙帝命平逆将军延信率兵自青海入西藏,授年羹尧定西将军印,自拉里会师,并咨询年羹尧谁可以担署总督职位。年羹尧一时找不到这样的人,于是请以将军印畀护军统领噶尔弼,转移法喇军驻箭炉,得到康熙帝批准。同年八月,噶尔弼、延信两军先后入西藏,策凌敦多卜败走,西藏平定。康熙帝谕令年羹尧护凯旋诸军入边。
平定青海
康熙帝去世时,各方势力斗争不息;雍正帝召在外掌握军事实权的胤禵来京;而著延信前往管理,总督年羹尧协办。年羹尧协作雍正帝登基有功,被给予重任,雍正元年三月,授太保、加三等公。同年十月,敕授为抚远大将军,率岳钟琪等人征讨罗卜藏丹津,加封二等公。
雍正二年,年羹尧继续进攻,擒拿罗卜藏丹津之母阿尔太喀屯及其妹夫克勒克济农藏巴吉查等人,罗布藏丹津以残部两百余人遁入准部;随后接连平定多处叛乱,青海部落悉数平定。班师回朝时,雍正帝亲自相迎,升任一等公。其子年斌袭一等精奇尼哈番(子爵)、年富袭一等阿思哈尼哈番(男爵)。
雍正元年(1723)青海蒙古罗布藏丹津叛乱时,青海、甘南等地僧侣多有参与叛乱,“西宁各庙喇嘛多者二三千,少者五六百,遂成藏垢纳污之地”,年羹尧为稳固平叛成果,防止寺庙势力发展,因而提出的限制寺庙僧侣人数之议。
雍正二年(1724年)年羹尧条奏青海善后事宜十条中提出“请嗣后定例,寺庙之房不得过二百间,喇嘛多者二百人,少者十数人,仍每年稽察二次,令首领喇嘛出具甘结存档”等措施。清廷当时虽曾批准此事,但实际上藏区各寺庙并未严格执行。不久,年羹尧被处死,此事更成流案。其实藏区黄教大寺实际人数多在千人以上,大大超过此规定。
获罪被杀
年羹尧因多有战功,且恃雍正帝眷顾,做事骄横。
雍正二年十二月十一日,雍正在年羹尧的奏折上朱批:“凡人臣图功易,成功难;成功易,守功难;守功易,全功难。为君者施恩易,当恩难;当恩易,保恩难;保恩易,全恩难。若倚功造过,必至返恩为仇,此从来人情常有者。尔等功臣,一赖人主防微杜渐,不令至于危地;二在尔等相时见机,不肯蹈其险辙;三须大小臣工避嫌远疑,不送尔等至于绝路。三者缺一不可,而其枢要在尔功臣自招感也。我君臣期勉之,慎之。”警告之意非常明显。
雍正三年(1725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祥瑞,官员都上书向雍正表示祝贺,三月,年羹尧在章奏中将“朝乾夕惕”写作“夕阳朝乾”,且字迹潦草。雍正以此为由,以“年羹尧自恃己功,显露其不敬之意,其谬误之处断非无心”。于该年四月将年羹尧革职,调任杭州将军;由岳钟琪兼任川陜总督。
同年六月,诏令褫职年羹尧两子;并因其妄自参奏金南瑛,削太保衔。七月,再连续降为二等公、三等公,并降为闲散旗员,鄂弥达接替署杭州将军。八月,李维钧因与年羹尧结党,被逮捕;年羹尧再连续降为一等子、一等男、一等轻车都尉。
年羹尧仍然心存幻想,逗留在江苏仪征,观望不前,并指使西安府咸宁县知县朱炯,请求为其保留川陕总督之职,又上奏称:“臣不敢久居陕西,亦不敢遽赴浙江,今于仪征水陆交通之处候旨。”雍正怒斥年羹尧“迁延观望,不知何心”。一时众官交章劾奏,直隶总督李维钧连奏三本,痛斥年羹尧“挟威势而作威福,招权纳贿,排异党同,冒滥军功,侵吞国帑,杀戮无辜,残害良民。”
同年九月,因年羹尧查拏郃阳私盐致使无辜冤死者七百余人,雍正帝大怒,命全部削除年羹尧在身官职,逮捕入京。雍正三年十二月(1726年1月),以九十二条大罪被赐死,其子年富处斩,余子十五岁以上者发遣广西、云南、贵州充军。年父因年事已高被赦免,年妻则发还娘家。雍正五年,赦免年羹尧诸子,交年遐龄管束。
年羹尧死后七天,其亲信汪景祺因“西征随笔案”被斩首。
雍正四年(1726年),年党官员俱被革职,翰林院侍讲钱名世以“曲尽谄媚、颂扬奸恶”获罪,被革去职衔,发回原籍。雍正帝亲自写下“名教罪人”悬其门。日后每月初一十五,常州知府、武进知县会到他家常州故居门前检查该牌匾是否悬挂。
人物评价
为了把年羹尧的评价传之久远,雍正要求世世代代都要牢记年羹尧的丰功伟绩:“不但朕心倚眷嘉奖,朕世世子孙及天下臣民当共倾心感悦。若稍有负心,便非朕之子孙也;稍有异心,便非我朝臣民也。”
雍正后有朱批:“大凡才不可恃,年羹尧乃一榜样,终罹杀身之祸”、“年羹尧深负朕恩,擅作威福,开贿赂之门,因种种败露,不得己执法,以为人臣负恩罔上者诫。”
高阳在《清朝的皇帝》说:“细细考查,此人(年羹尧)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才具;否则亦不至于连世宗(雍正)那些令人肉麻的迷汤都分辨不出来,被灌得如中酒一般,沉醉不醒,自速其死。因此,在康熙年间,所受天语褒赞,无非雍亲王故意替他说好话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