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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拔斯—萨曼王朝 |
萨曼王朝是波斯人在中亚地区建立的波斯—伊斯兰教中央集权封建帝国,后被突厥诸国取代。
10世纪萨曼王朝为中亚乃至世界军事强国之一。由中亚河中地总督纳斯尔·伊本·艾哈迈德奠基,波斯文化在此期间复兴,并加入新的内涵,为波斯文化圈的扩展奠定基础。被突厥势力取代瓜分后,这个地区就长期被突厥化了。
政治
萨曼王朝是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有着完整的国家管理制度。在萨曼王朝权力框架中,埃米尔为独立君主,集行政、军事和司法大权于一身,为最高统治者。
迪万为中央国务会议,由10个层级部门构成,由瓦兹尔(宰相)统领,分别掌控财政、外交、法律、教育、户口等职权。总体而言,负责协同皇室处理政治事务,在国家政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达尔嘎赫为萨曼王朝的宫廷系统,主要由负责处理宫廷内务工作的瓦克尔和负责宫廷警卫工作的哈吉布组成。此外,宫廷外围驻扎突厥古拉姆近卫军,由突厥近卫军长官统领。
地方划分为一系列行省,由中央任命各级总督进行管理,省级官员为哈克姆。各行省分别设立邮政官,负责通讯、情报以及监督地方官吏的工作,充当中央的耳目。王朝的边疆地区则由一些自治、半自治的小政权管理。
由萨曼王朝奴隶阶层挣脱建立起国家的突厥诸国也仿效萨曼王朝的各项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由中央垂直管理各个地方。
经济
萨曼王朝时期,中亚河中地区长期没有受到动乱与战争,社会秩序相对安定,此外,王朝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兴修水利,促进手工业发展,疏通商路,因此,中亚经济文化取得了较为迅速的发展。
公元6—9世纪,中亚的土地制度由奴隶制土地占有制逐渐向封建地主土地占有制过渡,并逐渐确立起封建生产关系。
农业手工业发展,萨曼王朝的降低赋税、与民生息的政策促进了农牧业的发展。而农业的发展带动了手工业的进步,费尔干纳的采矿业相当繁荣。河中、呼罗珊地区出现了早期的流水线专业化生产,萨曼皇室在布哈拉、撒马尔罕、谋夫、赫拉特、巴尔赫等大城市建立起多个国有手工作坊,专为皇室、官府、军队与贵族提供日常用品与武器装备。
萨曼王朝的商业贸易也同样繁荣。同埃及地区、拜占庭、叙利亚、印度、中国五代十国都有着相当繁荣的经济往来。
进入突厥诸国统治的时代,虽然经济同样繁荣,但是政治的分裂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阻碍因而无法维持萨曼王朝的辉煌。
文化
萨曼王朝赞美波斯文化,是波斯语及文学艺术的复兴者。王朝除通行突厥语、阿拉伯语外,政府规定波斯文为官方通行文字,并大力推广波斯语,诗人鲁达基等用波斯语进行文学创作,将伊斯兰教经典、科学和文学著作翻译成波斯语广泛流传。
布哈拉和撒马尔罕发展成中亚伊斯兰文化名城。布哈拉兴建的宫殿,富丽堂皇,为萨曼王朝的建筑珍品;规模宏大的皇家图书馆,藏书丰富,收藏有《古兰经》珍本和各学科的手抄本,堪称学术宝藏。撒马尔罕兴建的大清真寺、伊斯兰经学院和天文台,为萨曼伊斯兰学术文化高度发展的象征。
突厥诸国虽然承继了萨曼王朝波斯文化的一些精华部分,但是也注入了更多的突厥草原游牧特色。两者都为伊斯兰文化的推广立下了汗马功劳。
宗教
萨曼王朝和突厥诸国都以伊斯兰教为国教,遵奉逊尼派教义,实行伊斯兰教法,推崇哈乃斐派教法学说。萨曼王朝的中央大法官和各省法官,由埃米尔直接任命,多由教法学家和大毛拉充任,主持宗教事务和司法。该王朝多数埃米尔笃信伊斯兰教,精通教义教法,宫廷延聘著名伊斯兰长老担任国师、顾问,参与朝政,享有宗教特权和较高政治地位。
随着王朝的不断向外扩疆及征服,伊斯兰教得到广泛传播,大量原本信奉萨满教与拜火教的突厥人部落改奉伊斯兰教,在其辖地确立了伊斯兰教的统治地位,中亚伊斯兰化在此期间完成,并促使大批突厥语民族皈依伊斯兰教,学习波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