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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法兰克—萨克森王朝 |
法兰克王国是5世纪末~10世纪末由日耳曼法兰克人在西欧建立的封建王国。公元800年查理加冕称帝,成为查理曼帝国。843年根据《凡尔登合约》内部分裂为三部分,即西法兰克王国、中法兰克王国和东法兰克王国,公元919年,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当选为东法兰克王国的国王,建立了萨克森王朝。萨克森王朝的地域大致位于今荷兰、德国西部、瑞士和奥地利。严格意义上的德意志历史的就此开始。
政治
墨洛温家族的瓜分制度一直保持到九世纪。他们不是采用罗马法确立的世袭继承原则,也不尊重部族民大会选举的古老的日耳曼习俗,而是根据一种起源于氏族制度的亲属所有制权利观念,这种权利观念是国家由国王的儿子们以具有平等权利的君主形式进行统治,而王权的统一仍然得到保持。
查理曼帝国时期,为了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法兰克帝国,加强行政性建制,即以地域政治代替血缘联盟,以往的“郜”现都改为“郡”或“区”。国家的权力中心是王室宫廷。
萨克森王朝的统治,在德意志历史上是一个重要事件:创立了德意志王权。亨利一世的政策,无论对内对外,都在尽力巩固和扩展王室的中央政权。
经济
法兰克国家的经济基础是一种大地产制,王权通过赠送和授予土地而使服役贵族依附于自己,并使官僚贵族支持自己的封赐制度。加洛林王朝时期,城市生活的衰落,伴之以从商业经济向农业经济的转变,推行采邑制度。采邑作为臣属关系和恩赐封土的统一体,在墨洛温王朝时代已经萌芽,加洛林王朝初期已把采邑提高到国家法定的制度。查理曼时代,采邑制度成为帝国的制度。
文化
查理是一个罗马文明的仰慕者,他能够阅读,可能还会书写。他在宫廷里创办一所真正的公学;计划将罗马的建筑风格引进他的国家;保存了无数的文学典籍;关心天文、神学和法律。在他著名的《法令汇编》中,对各级官职的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努力吧一批“文化精英”聚集在自己周围,在他保护下从事研究,在他的学校里任教,作他宠信的伙伴,点燃了一种过早的、短暂的“文化繁荣”。
军事
法兰克国家有强大的军事力量。战争和征服是查理曼的主要业绩。他镇压了阿基坦人的反叛;征服了伦巴底人并将伦巴底王国并入法兰克王国;在威尼西亚、伊斯特里亚、达尔马提亚和科西嘉建立了统治;对萨克森人发动了十八次进攻,最终征服了萨克森;征服了巴伐利亚人并使之信奉基督教;征服了多瑙河下游阿瓦尔人建立的汗国。
萨克森王朝时,亨利一世建立了一支训练有素的强大武装力量,保证政策的执行。公元921年,他依靠教会势力和中小世俗封建主的支持,挫败了土瓦本公国和巴伐利亚公国的抵制,重建了王国的统一;925年利用西法兰克王国内讧之机,吞并了洛林;934年击败了入侵萨克森—图林根地区的匈牙利人,遏制了匈牙利人的侵犯;同年侵入丹麦,重建先前的丹麦边区马克。
宗教
公元800年,查理在圣彼得教堂由教皇利奥加冕,使查理成为西方最高世俗统治者,而且也使自己摆脱了拜占廷的控制,成为西方基督教的首领。
教权与王权之争成为11世纪以来的主要内容。与查理大帝不同,奥托一世是有意去争取皇位的。他不仅使德意志王国罩上罗马帝国的神圣光环,而且明确了教皇与皇帝之间的关系:皇帝宣誓保卫教皇,教皇宣誓忠于皇帝。这种共同协议还成为教皇选举的通则之一:希望当教皇者,必须保证忠于德意志国王,一旦被确认为教皇,就要为德意志国王加冕为皇帝。皇帝不再是罗马意义上的皇帝,而是西方最高的封建领主,上帝的封臣。